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部署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工作以来,各地不断加强正面清单管理,细化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切实减少和规范对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在社会上释放了积极信号,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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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底,清单内企业合计8.4万余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32.6万余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9437个,立案处罚950件,各地依法减免行政处罚10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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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正面清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切实压减对企业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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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指出,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是继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良好格局的重要措施;也是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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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共四个部分十条,从总体要求、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落实企业守法责任等四个方面对加强正面清单管理,深入推进正面清单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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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表示,将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同时,要把正面清单工作作为落实《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要求的长期措施,推动各地落实落细,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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